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氨水 描述:
产品描述

氨 水

基本信息  

中文名称:氢氧化铵,水溶液;氨溶液;氨水
分子式:NH4OH 

分子量:35.05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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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检信息   

质检项目   指标值
蒸发残渣,%≤0.002
碳酸盐(以CO2计),%≤0.001
氯化物(Cl),%≤0.00005
硫化物(S),%≤0.00002
硫酸盐(SO4),%≤0.0002
磷酸盐(PO4),%≤0.0001
钠(Na),%≤0.0005
镁(Mg),%≤0.0001
含量(NH3),%25~28
还原高锰酸钾物质(以O计),%≤0.0008
铜(Cu),%≤0.00001
钙(Ca),%≤0.0001
铅(Pb),%≤0.00005
钾(K),%≤0.0001
铁(Fe),%≤0.00002


化学特性

氨水常称为阿摩尼亚水,无色透明液体。为氨的水溶液。氨水易挥发逸出氨气,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。能与乙醇混溶。呈强碱性。能从空气中吸收二氧化碳。与硫酸或其他强酸反应时放出热。与挥发性酸放在近处能形成烟雾。相对密度(d2525)0.90。中等毒,半数致死量(大鼠,经口)350mG/kG。有腐蚀性。催泪性。密度:0.91 g/mL at 20 °C,熔点:-77°C,沸点:36°C ,氨气易溶于水、乙醇。易挥发,具有部分碱的通性,氨水由氨气通入水中制得。氨水中,氨气分子发生微弱水解生成氢氧根离子及铵根离子。“氢氧化铵”事实上并不存在,只是对氨水溶液中的离子的描述,并无法从溶液中分离出来。 氨的在水中的电离可以表示为:

NH3·H2O→NH+ 4+OH−

反应平衡常数Kb = 1.8×10−5。 1M氨水的pH值为11.63,大约有0.42%的NH3变为NH4+。 氨水是实验室中氨的常用来源。它可与含铜(II)离子的溶液作用生成深蓝色的配合物,也可用于配置银氨溶液等分析化学试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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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用途

氨水用以分析试剂。中和剂。生物碱浸出剂。用于某些元素(如铜、镍)的检定和测定。沉淀出各种元素的氢氧化物。制备铵化合物。洗涤剂,配制缓冲溶液。还用做清洗剂,生物碱津出剂。用于制药工业、纱罩业,晒图,农业施肥等


氨水生产方法

1.以钢瓶液氨为原料,经过1%的高锰酸钾、5%的氢氧化钠悬浮液和两个纯水洗瓶洗气后,溶解于吸收平内高纯水中,吸收瓶用冰水冷却。控制氨气流速,仔细操作可达到高纯级。用纯净蒸馏水,责制的试剂氨水。

2.以工业氨水为原料,加入适量高猛酸钾,(每15Kg氨水加10g高锰酸钾),以出去所有还原性物质。然后逐滴加到98 oC的蒸馏水中,蒸发出来的氨气依次通过蒸馏水、氢氧化钡饱和溶液洗瓶和一只空瓶(以防氨水倒流),如后进入装有蒸馏水的吸收瓶,吸收瓶用水冷却,当洗手液相对密度达标时,检验其它指标合格,即可。要提高吸收氨水纯度,可以化学氨水为原料,并相应提高辅助试剂的级别。


急   救

吸入:迅速脱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如呼吸困难,给输氧。如呼吸停止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。
误食:误服者用水漱口,给牛奶或蛋清。就医。
皮肤接触:立即脱去被污染衣着,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,至少15 分钟。就医。
眼睛接触:立即提起眼睑,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 分钟。就医。
灭火方法:
灭火剂:水、雾状水、砂土。
灭火注意事项:易分解放出氨气,温度越高,分解速度越快,可形成爆炸性气氛。


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

第一部分 化学品

化学品中文名:氨溶液;氨水

化学品英文名:ammonium hydroxide;ammonia water

第二部分 成分/组成信息

√ 纯品            混合物

有害物成分 浓度 CAS No.

氨溶液 1336-21-6

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

危险性类别:第8.2类 碱性腐蚀品

侵入途径:吸入、食入

健康危害:氨水吸入后对鼻、喉和肺有刺激性,引起咳嗽、气短和喘息等;重者发生喉头水肿、肺水肿及心、肝、肾损害。溅入眼内可造成灼伤。皮肤接触可致灼伤。口服灼伤消化道。

慢性影响 反复低浓度接触,可引起支气管炎;可致皮炎。

环境危害:对水生生物有毒作用。

燃爆危险:其蒸气与空气混合,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。

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

皮肤接触: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,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20~30分钟。如有不适感,就医。

眼睛接触:立即提起眼睑,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10~15分钟。如有不适感,就医。

吸  入: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如呼吸困难,给输氧。呼吸、心跳停止,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。就医。

食  入:用水漱口,给饮牛奶或蛋清。就医。

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

危险特性:易分解放出氨气, 温度越高, 分解速度越快, 可形成爆炸性气氛。

有害燃烧产物:氮氧化物。

灭火方法:采用水、雾状水、砂土灭火。

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: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耐酸碱消防服、佩戴空气呼吸器灭火。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。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,直至灭火结束。

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

应急行动: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,无关人员从侧风、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。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,穿防酸碱服。穿上适当的防护服前严禁接触破裂的容器和泄漏物。尽可能切断泄漏源。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、下水道、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。小量泄漏:用干燥的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或覆盖,收集于容器中。大量泄漏: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。用耐腐蚀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。

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

操作注意事项:严加密闭,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建议操作人员佩戴导管式防毒面具,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,穿防酸碱工作服,戴橡胶手套。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。避免与酸类、金属粉末接触。搬运时要轻装轻卸,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。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。

储存注意事项:储存于阴凉、通风的库房。远离火种、热源。库温不超过32℃,相对湿度不超过80%。保持容器密封。应与酸类、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,切忌混储。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。

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/个体防护

接触限值:

MAC(mg/m3): 未制定标准 PC-TWA(mg/m3): 未制定标准

PC-STEL(mg/m3): 未制定标准 TLV-C(mg/m3): 未制定标准

TLV-TWA(mg/m3):  TLV-STEL(mg/m3): 

监测方法: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。

工程控制:严加密闭,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。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。

呼吸系统防护:可能接触其蒸气时,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(全面罩)。

眼睛防护: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。

身体防护:穿防酸碱工作服。

手 防 护:戴橡胶手套。

其他防护:工作现场禁止吸烟、进食和饮水。工作完毕,淋浴更衣。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。

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

外观与性状:无色透明液体,有强烈的刺激性臭味。

pH值: 11.7(1%溶液) 熔点(℃): 无资料

沸点(℃): 无资料 相对密度(水=1): 0.91

相对蒸气密度(空气=1): 无资料 饱和蒸气压(kPa): 1.59(20℃)

临界压力(MPa): 无资料 辛醇/水分配系数: 无资料

闪点(℃): 无意义 引燃温度(℃): 无意义

爆炸下限[%(V/V)]: 无意义 爆炸上限[%(V/V)]: 无意义

溶解性:溶于水、醇。

主要用途:氨水用于制药工业,纱罩业,晒图,农业施肥等。

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

稳定性:稳定

禁配物:酸类、铝、铜。

避免接触的条件:受热。

聚合危害:不聚合

分解产物:氨。

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

急性毒性:属低毒类。主要对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蚀作用,浓度过高时,尚可使中枢神经系统兴奋性增强,引起痉挛。在3.5-5.0g/m3的浓度作用1.5h-4h,对生命有危害或引起肺炎,7.0g/m3左右半小时可引起死亡。

LD50:

大鼠经口LD50(mg/kg): 350

LC50:

刺激性:

第十二部分  生态学资料

生态毒性:

半数致死浓度LC50:0.45-0.8mg/l/96h(鱼)

生物降解性:

非生物降解性:

其他有害作用:由于呈碱性,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,对鱼类和哺乳动物应给予特别注意。

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

废弃物性质:危险废物

废弃处置方法:中和、稀释后,排入废水系统。

废弃注意事项: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。

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

危险货物编号:82503

UN编号:2672

包装类别:Ⅲ类包装

包装标志:腐蚀品

包装方法:小开口钢桶;玻璃瓶或塑料桶(罐)外普通木箱或半花格木箱;螺纹口玻璃瓶、铁盖压口玻璃瓶、塑料瓶或金属桶(罐)外普通木箱;螺纹口玻璃瓶、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(罐)外满底板花格箱、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。

运输注意事项:铁路运输时,钢桶包装的可用敞车运输。起运时包装要完整,装载应稳妥。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严禁与酸类、金属粉末、食用化学品、等混装混运。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运输途中应防曝晒、雨淋,防高温。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,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。

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

法规信息: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,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、储存、运输、装卸、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:

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(2002年6月29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);

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(2001年10月27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);

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(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);

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(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);

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(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);

 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(GB 13690-92);

  危险化学品名录。

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


 2022年12月20日

 研发部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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